当前,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借鉴美国在快速充电技术、充电需求响应、充电业务运营等方面的相关经验,将有利于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改善充电企业经营效益,增强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加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近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能源政策中心(CGEP)发布《中美两国电动汽车充电比较》(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建设规模、推广政策、应用技术、充电业务模式等方面,对比分析了中美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既肯定了中国通过全国统一规划和部署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的工作成效,也认为美国充电设施运营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更具借鉴意义。《报告》对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有三点启示:突破大功率充电技术是达到和追赶国际先进充电水平的重要途径;分步走,启动我国汽车充电需求响应项目试点;探索新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充电企业经营效率。
突破大功率充电技术
美国主要存在三种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标准,分别是特斯拉超级充电标准(Tesla)、欧洲联合充电系统标准(Combo)和日本标准(CHAdeMo)。我国应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行业发展,尽快缩小与美国先进水平的技术差距。一是支持电网公司、充电设备企业、车企、电池企业协同开发大功率充电技术和产品,包括高电压平台车型、高压零部件、快充电池等,破解大功率充电在电池、电机、电控等方面的发展瓶颈。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情况,可借鉴德国快速充电联盟的做法,由汽车企业成立联盟,攻关大功率充电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二是加快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系统标准制定工作。总结北京、深圳、常州等地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示范项目做法,支持开展“车-桩-网”测试,检测车辆生产技术、电网技术、充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大功率充电标准,尤其支持在商用车、出租车、物流车等运营车辆,以及长续航里程乘用车等领域的应用。三是建立大功率充电示范项目(比如高速公路快充试点),对电网、电池、充电设备、标准等方面进行可行性验证,推动大功率充电技术大规模应用。
启动充电电力需求响应试点
美国正推进汽车充电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已在加州、佛蒙特州等地区开展大规模应用。《报告》认为,中国开展汽车充电需求响应项目“取决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等领域的电力市场改革”。由此,《报告》建议分两步走启动电动汽车充电响应试点:一是试点放开电力交易相关市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浙江、江苏等地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有效降低用电成本;二是借鉴美国经验,由电网、汽车厂商、充电智能技术公司合作开展响应充电需求项目和商业模式试点,利用电动汽车入网技术(V2G),将电动汽车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以充放电形式参与电网调控,可在用电高峰由电动汽车反向馈电,实现削峰填谷、电力调频、平抑可再生能源电力波动、为电网提供无功支撑等储能功能。
探索新商业模式
探索新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充电企业经营效率。美国充电企业经营相对灵活,市场经营能力相对较强。一是美国独立充电企业具有盈利能力。美国零售商利用汽车充电招徕顾客,《报告》指出:“市场调查结果显示,电动车用户在商店停留时间翻了3倍,消费额也提高。”目前,商场、酒店、餐馆等商家主动与充电企业合作,按月支付充电服务费。相比之下,我国独立充电企业与商家合作程度较浅,还存在电桩布局不合理、维护欠佳等问题。《报告》建议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较好的地区,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试点放开充电服务费上限,实行充电企业自主定价,通过差异化收费策略实现双赢。比如,在市中心等繁华地段,充电企业可与酒店、购物中心等商家合作,按照高标准收取服务费;在市郊等偏远地方,充电企业可与加油站、便利店、主题公园等商家合作,以低标准或免收服务费。二是美国充电桩选址更加注重效益。由于独立运营商和汽车企业是美国充电设施建设主体,充电桩选址自主决策。我国应注重市场需求导向,在充电桩后续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交通便利性和运行经济性,对充电站位置进行科学合理论证,提高充电桩利用效率,改善企业经营业绩。